这年头,求人办事,尤其是人命关天的事,花点钱,吃顿饭,再也正常不过。
但是,有人不这么认为,还天真地想,给我办事情,是你的职责,想拿我的钱,没门,看我不举报你。
别以为这是说笑话,他可是实在地存在我们生活当中。而且,把每一个收钱的人,都给弄得很服贴。其中,最多的是医生。
或许有人觉得,这样的举措没有毛病,医生的做法,等同于收红包,坚决不能惯着。
我想告诉你的是,和收红包有着完全不同的概念。医生是从外边聘请的,提前还把相关费用告知了你,医院,医生,病人,共同签订了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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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这么说,如果不是外请的医生,你这个病很难治愈,甚至存在着很大的风险。想要看好病,这是唯一的出路。
众所周知,看大病要花大钱。更令人闹心的是,钱花了,人却没保住。在这个基础上,请专门的大夫救治,自然成为了常态。行业里,俗称飞刀。
上个月末,有人在江西省在线问政平台“问政江西”官网投诉,说,病人因为需手术,就入住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一家公立三级医院耳鼻喉科。
想不到的是,这边要做手术了,医院方给病人家属说,病人需要另付5000元专家费,是请其他医院的医生。
这个钱呢,只给私人,不计入住院费用,等到手术结束,医院方再另外计算其他的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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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这个地步,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,病人的病情很严重。医院方不敢轻易地下刀,只能从他院,聘请人过来医治。
没啥可说的,病人也同意了,按照院方的要求签订了相关协议。令人欣喜的是,手术非常成功,一切皆大欢喜。
任谁也想不到,病人的家人,随手就把医生给举报了。这样的招数,多么地熟悉,多么地可恨。
就想问一下,当初,你为什么要签订协议,还不是为了治病吗?如今,病好了,直接就倒打一耙,太缺德了吧。
丰城市卫健委的表现相当硬气,直接作出回复,外请专家这一医疗行为是解决患者就医的便民举措,也是很多基层医院的通行做法,目的是避免或减少患者及家属市外就医和陪护的费用和困难,且能让基层患者获得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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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做手术之前,主治医师与患者家属进行了充分沟通,并征得了患者家属同意才联系外请专家来院会诊做手术。同时,外请专家参与会诊手术并不违反法律规定。且该患者外请专家来医院手术已在医院医务科备案。
从中不难瞧出来,医院没有错,合法合规,医生没有错,合情合理。没事的话,不要再折腾了。
说心里话,这样的举报方式早已司空见惯,而且还都是医生受处分。不少的医生表示,在制度没有完善,新的规范没有出台之前,没有谁愿意拿数十年的努力,拿未来的职业生涯去冒险。
没错啊,和对摔倒的老人扶不扶一样,这事太难搞了。没有一个坚稳固定的说法,中间的艰难,太大了。
要是没有记错的话,20年前,国家就出台过关于医生客串的规定,那就是,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。现在,已经明显不符合实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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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话说得好,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。很多事情,需要摆到桌上讨论了。至于这种病好了,再想倒打一耙的人,得永远把他订到耻辱柱上。(文/孙新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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